為有效管理全國上萬名記帳士,記帳士主管機關財政部依記帳士法規定,成立「記帳士懲戒委員會」,由財政部代表三人、經濟部商業司代表一人、記帳士代表二人及法律及會計學者或專家三人組成。本所經理人蔡火旺以豐富經驗及卓著信譽獲聘為本屆記帳士代表,聘期自96年6月1日至98年5月31日(財政部(96)台財稅字09604518263號函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