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稅務宣導】未使用完畢的丁種字軌須於次期15日前上傳至電子發票平台
您已經開始使用電子發票專用的丁種字軌了嗎?您知道未使用完畢的空白字軌必須在次期15日前依照指定格式上傳至電子發票整合平台(以下簡稱大平台)嗎?如果您忘了做這個動作,在營業稅申報期限結束前請趕快動手!
您可以這樣做…
- 上傳期限和營業稅申報期限是相同的,請把它列入整理營業稅憑證時必要的工作之一。
- 只要您辦過「取號」,除非主動申請減量為0,否則平台每期都會自動配號給您。如果您久久才開一張丁種字軌的發票,甚至整期都不會用到丁種字軌,便有可能會在申報營業稅時忘記還有這組「不請自來」的丁種字軌!建議您在每次收到配號通知時,立刻轉寄給事務所,讓事務所陪您一起記得這件事!
詳細說明請見附件PDF檔:未使用完畢的丁種字軌須於次期15日前上傳至電子發票平台(PDF,430KB)
本文引用通告網址:
http://www.txc.tw/cgi-bin/mt/mt-tb.cgi/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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