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經開始或準備開始使用B2B電子發票的營業人請注意!
無論您是透過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(以下簡稱「大平台」)、加值中心或上下游廠商提供的發票平台(例如台塑網)開立發票,自民國103年1月1日起,平台將「不」再接受以手寫發票本的字軌開立發票,您必須另外申請電子發票專用字軌(丁種字軌)專供電子發票使用。
相較於您當初開始使用電子發票時所面對的不習慣,丁種字軌的申請並不困難,且已經開放申請,即使財政部至103年起才強制施行,基於以下優點,我們仍建議您儘早進行申請:
詳細說明請見附件PDF檔: